會有「車險理賠必備知識」這篇文章的產生,
是因為家母最近騎機車發生了小車禍,
機車有些微損壞,
家母跟對方都是擦挫傷,
但至少沒有太嚴重的傷害,
算是不幸中的大幸!
當下報警且有筆錄,
不過警察從監視器的畫面認為家母的肇責較大!
於是警察直接說是我母親的錯,
請他直接和對方私下和解就好!
由於我媽當下答應會賠付對方損失,
各自看診之後,
對方要求賠付三天無法工作的薪水加上汽車修費的費用,
總共約17000多元。
看到這裡,
我想先請你思考如果你是當事人,
你應該要怎麼做?
或身為晚輩的我們應該怎麼協助家人?
· · · · · ·
當你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時,
若不小心發生車禍,
請記得,
「不需要當下和解」
「不需要當下和解」
「不需要當下和解」
因為你我都不是肇事責任鑒定專家,
就算警察當下說你有錯,
也不需要當下和解,
畢竟警察個人經驗判斷也不會100%正確,
車禍初判表30天後才會出爐!
對於判決不服,
除了上調解庭之外,
還可以自費3000元再申請「車禍鑑定報告」!
如此專業的鑒定肇責不是誰說了就算!
切記,有第三人責任險情況下不需要當下和解。
萬一對方有任何奇怪訴求,
你也不需要太擔心,
因為你有足額的第三人責任險,
後續的理賠事務就讓專業理賠人員處理,
直接告訴對方:後續理賠問題交由保險公司處理,
不然遇到很盧的,你就能體會什麼叫做
「秀才遇到兵,有理說不清」
為什麼這樣說呢?
由於對方認定肇責在我方身上,
從她要求我媽賠付三天無法工作與車損的費用來看,
就知道遇到一個似懂非懂的駕駛人,
明明雙方都是擦挫傷,
除非診斷證明有開出「需專人照顧」,
否則無法上班三天的說法有些牽強。
而且一直要求我們先賠付修車費用讓他可以把車騎回家?
按照流程肇事責任未釐清前,
我們是不需要和解並且先賠付任何一筆費用。
結果對方竟說,
那這樣因為無法騎車,
要去看醫生往返的計程車費都要求我們賠付。
家母聽到這裡有點緊張,
覺得是不是趕快賠一賠和解掉就好?
當下我的心情很複雜,
一方面覺得媽媽被欺負而憤怒,
另一方面又覺得媽媽怎麼沒有捍衛自己的權益而難過!
所以我發現了一件事,
身旁的家人並不一定像我們一樣有法律與保險的知識,
當發生類似事件時,
因為不了解加上心態認定自己有錯時,
就可能會讓自己處於弱勢,
並且賠付原本不該賠付的錢,
讓家庭財務遭受損失。
關於車禍處理的重要提醒
現在回想起來,這個案例帶給我幾個重要的啟示:
- 切勿倉促和解
- 即使警察現場判斷你有責任,也不需要立即和解
- 正式的車禍初判表要等30天才會出爐
- 若對判決不服,還可申請專業車禍鑑定
- 第三人責任險的保障
- 有投保時,可以從容面對對方的各種要求
- 由專業理賠人員處理後續事宜
- 避免遭受不合理的賠償要求
實務建議:車禍發生後的處理步驟
- 確認保險內容
- 強制險只理賠對方的醫療費用
- 第三人責任險才能理賠對方的財物損失
- 立即行動事項
- 聯絡保險業務員或就近保險公司辦理理賠
- 建議先到醫院急診檢查,留下就診紀錄
- 後續處理
- 讓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全權處理
- 若需調解,聽從理賠人員的專業建議
省思
一場小車禍往往需要一個多月到半年才能完全解決。
若沒有保險保障,
不僅要面對繁瑣的協商過程,
還可能面臨高額賠償。
若一場車禍要賠付10萬元,
機車第三人責任一年不到2000元,
相當於50年的保費總和!
這樣的保費支出還會覺得貴嗎?
實務上曾有案例的判賠金額超過3000萬,
這更是一般人無法負擔的天文數字...
投保第三人責任險,
不只是為了保障自己,
更是為了讓家人在面對意外時,
能夠有專業的奧援,
不必獨自承擔壓力。
期待每個人都能平安,但保險,就像是那份讓我們能夠安心的底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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